“
即使病人已经十几年没来了,胚胎还存着。我们中心根本搁不下保存胚胎的液氮罐。这以后该怎么办?”
世界首例试管婴儿今年步入不惑之年。短短几十年,全球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出生的人口已超800万,作为试管婴儿诞生,大国,我国每年这一数字高达20多万。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郁琦的“忧”是国内辅助生殖中心多年悬而未决的共同“心病”。
“无主”胚胎库存近满
一个试管婴儿周期会培育多个胚胎,医院一般筛选出两个胚胎植入**里,剩余的胚胎则被放入液氮罐中冷冻保存,今后若有需求,经成功“唤醒”后可再次进行移植。
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,多数患者在做完试管婴儿后不久便与医院失联,剩余胚胎成为“无主”胚胎。
困扰郁琦的正是这些“无主”胚胎的去留问题:如果一直存下去,医院快没地搁了。保存成本也是大问题。目前一份胚胎的年保存费用,从一千元到三千元不等。这笔费用只能医院买单。
不只北京协和医院,记者从网上了解到,5年前,南京、武汉、深圳、青岛等多省市生殖机构就面临同样的困扰。
资料显示,部分地区冷冻胚胎数几年前便已过万,其中六成以上属“无主”胚胎。
“国内几乎没有医院真正扔掉胚胎。”郁琦说,“从医生角度来讲,毕竟胚胎有变成孩子的可能,如果销毁,我们在心理上也很抵触。”
不忍心扔,也不敢扔
事实上,郁琦不仅不忍心扔,也不敢扔。
“胚胎是人还是物,目前法律并未对其明确定性。虽然我们和病人签了关于保存多久就可丢弃的合同,但如果将来法律将胚胎界定为人,
医院贸然将其丢弃可能要面临严重的后果。”
2003年修订的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三代试管伦理原则》规定,对胚胎的处理,医院须获得夫妻双方的知情同意书。签署合同是医院应对潜在**的**办法。
亟须完善统一的合同范本
,的解决方案就是合同模式,医学界和法学界联合起来,共同制订出一份完善统一的合同范本,医院再根据自身情况作内容调整,“不仅是胚胎去留,其他一些尚存争议的问题,例如胚胎继承权等,也应该由医法两界多沟通商讨,得出一些共识。否则做出一些错误的规定,代价会更大”。
制定合同范本并不难,事实上,胚胎去留还涉及许多伦理问题。
“由于这些胚胎具有成为人类生命体的潜在可能性,人们在意识或潜意识上将其视为人类生命体或潜在的人类生命体,因而在是否弃置它们的问题上常常会避免做出决定。”,社科院科学技术与**研究中心研究员段伟文建议,可从如今的伦理困境倒逼人工生殖技术路线,由冷冻胚胎转向冷冻精子和助孕。